各相关单位:
按照《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创业辅导师推荐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就我校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条件
(一)政治标准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方针政策,维护国家利益,遵守法律法规。
(二)服务意识。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相应的服务能力,愿意贡献时间、精力、智慧和经验为初创企业和创业者提供指导和服务。
(三)业务要求。具有一定的教育背景和知识层次,有丰富的创业指导实践经验,或在某一行业(领域)具有广泛而深厚的专业知识,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、表达能力以及敏锐的洞察力,从业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年,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(四)身体条件。身心健康,无重大疾病,具有履行创业辅导师职责的身体条件,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。
(五)选聘范围。高校及科研院所中具有丰富创新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,长期从事创业指导或服务工作的专业人士。
二、推荐程序
(一)个人申请。申请人填写《创业辅导师申请表》(附件1)及其他佐证材料报送所在学院审核。
(二)审核推荐。大学科技园办公室对各学院申报的人员进行复核,将合格的人选上报省工信厅。
(三)择优选聘。按照优中选优原则,省工信厅对参聘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面试,经综合面试和专家复审,符合条件的在省工信厅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。
(四)颁发聘书。公示期内无异议的,经省工信厅审议通过后聘任为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(民营经济)发展“创业辅导师”,并颁发聘书。
(五)聘任备案。受聘人员持“证书编号”登录“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服务和管理系统”进入导师信息库备案。创业辅导师实行聘任制,聘期为3年。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精心组织。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认真推荐,切实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,积极参与“双创”服务活动,志愿从事创业指导工作的优秀创业辅导师推选上来。
(二)规范申报。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通知文件要求提供,确保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。2022年(含)后被省工信厅聘任为创业辅导师的无需再次申报。
(三)按时推荐。各推荐单位务必于10月25日(周五)17时前完成以下材料报送,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jlnucxcy@163.com。
1.《创业辅导师申请表》(附件1)纸质盖章版1份报送至学校大学科技园办公室(双创教学楼2楼215室)。
2.《师德师风鉴定表》(附件2)纸质盖章版1份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(第一教学楼7楼1704室)。
联系人:贾然
联系电话:0434-3293002,13844442126。
附件
1.《创业辅导师申请表》
2.《师德师风鉴定表》
大学科技园办公室
2024年10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