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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申报工作的通知

作者:   时间:2025-03-31   点击数:

各教育专业学位培养单位:

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《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》[教指委发(2025)01号]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第七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。

一、征集对象与范围

1.征集工作主要面向高校教师,不接受硕士研究生、基础教育领域教师(含学校管理者)为第一作者的教学案例。

2.征集教学案例面向教育专业学位硕士层次的所有专业领域。

3.征集教学案例为文字案例。

4.教学案例选题切忌陈旧,不可与既有入库案例简单重复,要紧密结合基础教育领域和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教育、教学、管理实践的新要求、新趋势和新问题。不接受高等教育领域的案例。

二、规范与质量要求

1.版权、形式、体例格式和内容规范上须符合《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收录规范(试行)》(附件1)要求。

2.教学案例要以《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标准》(附件2)为依据,充分指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需要。

3.教学案例须自行查重,重复率不得超过15%(含案例正文和教学指导手册)。

4.各学院对本单位人员的教学案例进行初审、排序,推荐申报2篇教学案例。请各学院统筹安排、严把质量、择优推荐。

三、申报程序

1.教师预报名。各学院对教师提交的案例名称进行审核汇总,2025年4月15日前将《XX学院教学案例预报名汇总表》(附件6)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y1710@163.com,邮件名“XX学院预报名汇总表”。

2.教师申请。案例的第一作者将案例原文、作者授权书(附件3)、单位授权书(附件4)和查重报告书提交至所在学院,且每位教师作为第一作者限报一个案例。单位授权书为案例对象所在单位的授权书,不是案例编写者所在单位的授权书。例如,教学案例是基于A小学的教育教学实践撰写的,就须提供A小学的授权书。

3.学院初审。各学院对教师提交的案例进行初审、排序,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《XX学院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5)和教师申报材料(含案例原文、作者授权书、单位授权书、查重报告)纸质版提交到双创大楼5楼517室,电子版发送至邮yjsy1710@163.com,邮件名“XX学院教学案例”。

4.学校复审。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教学案例进行评审,遴选10篇优秀教学案例为拟推荐案例。

5.材料提交。拟推荐案例的第一作者综合评议专家意见仔细修改,2025年6月28日-7月12日将案例相关文件上传至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系统(https://case.cdgdc.edu.cn)。

附件1: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收录规范(试行)

附件2: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标准

附件3:作者授权书

附件4:单位授权书

附件5:XX学院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

附件6:XX学院教学案例预报名汇总表

拉斯维加斯9888研究生院

2025年3月3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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